第512章 总之,我现在想跟你屠龙,就这样
蒂芙尼从未指望天神教的新任教主会被凯兰说动。事实很快证明了她的判断一一年轻的教主甚至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径直无视凯兰的言辞,只抬了抬手,便命身边的女信徒们重新斟上一碗黑色的汤药,捧至艾玛面前。
就这样吧,闹剧该落幕了。你们拙劣的口才糟糕到让我忍不住刮目相看。蒂芙尼心里讥笑著,
目光落在不远处那具镀金的眠棺上,眼角浮出掩不住的厌烦。
一具为活人准备的棺材,多么富有戏剧性的讽刺,可若无意外,那便是艾玛的结局。是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旁边,在药碗碰上唇边之前,艾玛努力回忆著哥哥的模样。
她记得他有一头乱糟糟的头髮,记得他的手掌很大,比自己大的多,但那张脸,那张她曾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脸,却像一幅被雨水浸透的画,所有的线条和色彩都模糊不清,融化成一团毫无意义的色块。
一秒、五秒、十秒.-她还是记不得哥哥的模样。
第二十秒,她垂下眼睫,选择放弃,任凭碗口贴上唇边。
药液倾斜,黑色的光泽在微颤的汤碗里流淌。
第二十二秒,意外来了。人群骤然爆发出一阵骚动。艾玛被这阵骚动惊得浑身一颤,已经流到嘴边的一口药汤猝不及防地灌进了气管。剧烈的灼烧感从喉咙深处炸开,她猛地弯下腰,痛苦地咳嗽起来,汤碗摔碎一地。
“嗯?”年轻教主皱起双眉,望向骚动的方向。
那里,人群像被热刀切开的黄油般,乱鬨鬨地向两边退去,让出一条歪歪扭扭的逼仄通道。
几名武装教士走了进来,他们正用铁鉤拖拽著一个人影。
那人被粗布条层层缠著脸,只露出一只混浊的眼晴,像是尸体上唯一未腐的部位。並且身上还拦著一个破旧的摇铃,每被拖动一步,那铃就发出嘶哑的金属声,刺耳得让人头皮发麻。
蒂芙尼的呼吸条然一室,脚下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她太清楚脸上蒙著这种白布条的都是些什么人了,更不用说,他的身上还捆看一个摇铃。
这是个麻风病人。
没有哪个魔女敢赌自己会不会染上这种致命的疾病。至少现在不会有。所以她们规定麻风病人必须隨身携带摇铃,时时刻刻提醒著每一个健康的人:离这人远点。
就在蒂芙尼心神不寧之际,为首的那个武装教士已经跟跑著走到了教主面前,沉重的膝盖砸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垂著头,不敢去看教主那双阴沉的眼睛。年轻的教主没有像往常那样伸出他那只戴著权戒的手,让他行吻手礼。
“冕下,精灵——“-精灵逃跑了。”教士艰难咽了口唾沫,头垂得更低,“我们半路撞见此人,
他突然突然朝我们投掷污物,我们乱了阵脚让那该死的精灵跑掉了。”
“哦,跑了。”年轻教主的脸色冷静得可怕,这比暴怒更令人胆寒。他的目光从跪在地上的教土,缓缓移向那个被拖拽的麻风病人,又回到教土身上,仿佛在打量一件令人作呕的赃物,
“精灵跑了,你们不去追,反而把一个污秽缠身、为神厌弃的罪人拖到圣堂来?”他声音轻柔,却字字如冰锥。他顺手摘下身旁女信徒的白色裹头幣,一把盖在那教士的头顶,然后猛地拽起他的头髮,迫使他仰起脸。“你们被恶魔诱惑了心智吗?想把这腐烂的瘟疫传给即將面见神恩的圣女?”
“不,不,我们没有。冕下!我们没有!”
“不,不,冕下!我们没有!我们我们之所以把他带来—是、是因为他说他想就自己的罪,向神——向您告解——“
教士痛苦地尖叫起来,眼角的余光警见角落里那头被铁链挫著的巨狼正抬起头,露出森白的牙齿。真可怕,他不想被餵狼。
年轻教主沉默了几秒,那双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情绪。他慢慢鬆开了手。
“告解?”他轻声重复,仿佛在品味这个词的荒谬之处,“既然他祈求告解,那就让他说出自己的罪。去吧,告诉他,不要隱瞒,不要欺骗。因为我在注视他,神在注视他。”
注视?蒂芙尼心中冷笑。你根本就没在看他,你们的神更是瞎得彻底。这么看来,你们还不如我,起码我知道,麻风病不会靠眼神传播,可话又说回来了,我干嘛要去看一个噁心的麻风病人呢?大概是·好奇他那腐烂的喉咙里,能够吐出什么有趣的话吧?
——等等,该死的?他怎么爬起来了?没人来阻止他吗?
蒂芙尼顿时变了脸色。那个年轻教主也是。
好在那麻风病人没有继续前进。在距离他们大概十步远的时候,这人停下了脚步,声音嘶哑而沉重,却意外地透出一丝冷静:“您说我有罪。我有什么罪?”
“若你无罪,神何必降罚於你。”
“您说,神会不会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放肆!”一名教士厉声喝道。
“放肆?若神以为我褻瀆了的权威,那何不当场制裁我?来吧,让我死吧,让我的灵魂坠入地狱吧!您看,神没有这么做,那么,我可以接著往下说了吗?”
哈,这人有意思。蒂芙尼饶有兴致地站在教主身后看戏。
“神的仁慈不是你放肆的理由。”教主说,“你须明白,他是在给你赎罪的机会。”
“你们说人要懂得报恩,要懂得互帮互助,所以,我报了精灵的恩,因为只有他们会为我们这些人调製药剂,没有他们,我活不到现在。”
“这便是神对你的考验。你的信仰不够坚定,因而才会被精灵的偽善矇骗。你要明白,真正的恩典,只有神能施下。神给予你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滴流淌在你血管里的血液,都是无偿的,而你却要质疑神的仁爱,將精灵对你的欺骗视为救恩。你难道不知晓,你身上这些腐烂的病疮,正是精灵的诅咒所致吗?”
“......
“跪下。我要代神审判你的罪。”
麻风病人的嘴唇蠕动。他没有再说话,但也没有跪下。
年轻教主看著他,眼神愈发寒冷,接著,他忽然伸手,自那名武装教士的腰间抽出一柄锤矛,
將予柄重新塞回教士怀里,语气平静得近乎残酷:“去把这罪人处死。”
那名教士的喉结猛地滚动了一下,双手却还是本能地紧了武器。沉重的锤予在他掌心颤抖著,金属散发的寒光摇曳不定。
周围的女信徒和另一些执杖的修士们一齐屏住呼吸,不敢上前劝阻,反而下意识地朝后退去。
隨著人群的退避,那麻风病人愈发孤零零地暴露在空地中央,像是被整个世界唾弃的弃子。
艾玛心口骤然一缩,她几乎没经过思考,嘴里便已溢出几个颤抖的字眼:“请、请等一下。”
可她的声音太轻了,轻得只有周围的几个魔女能听得到。
当然,还有苏西。
“请等一下!”苏西的声音清脆而响亮,划破了凝固的空气。
教主不悦地侧过头,冰冷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扎在苏西身上,让她瞬间脸色煞白。蒂芙尼撇了撇嘴,將苏西拉到身后。
“你们的圣女好像有话要讲,先听听她想说什么吧。”
说完这句话,蒂芙尼把余光扫向艾玛,正巧看见她悄悄拾起地上的碎瓷片,在掌心划开一道狭长的血痕。鲜红的血线立刻涌出,顺著她苍白的手指豌蜓而下。
有意思。蒂芙尼唇角浮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她明白她想干什么了一一这女孩儿知道自己的血有何用处,並且她还想借自己的血去打破眼前的僵局,可她不知道,凡人若直接饮下魔女的血,
只会当场暴毙而亡。
要不要帮她一把?好吧,就这一把,
在確保不会惊动巨狼的前提下,蒂芙尼悄然运起魔力,指尖微微一动,周围空气中潜伏的水元素立刻被牵引而来,在艾玛面前缓缓凝聚成一枚晶莹的水球。
凯兰当即会意,泼掉了手里的药汤,接住这团水球,让艾玛往里滴一滴血就够。
面对这碗劣质的“天神之血”,年轻教主选择沉默他注视著那团血水,眼神里闪过一瞬若有若无的冷光,片刻过后,他缓缓转头,向握著锤矛的教士下令:“收起武器,將圣女的血端去,赐给那个罪人。”
持矛的教士闻言愣了一瞬,才慌忙將锤矛別在腰间,像是从噩梦中惊醒。隨后他双手捧起血水,战战兢兢地走向那个裹著麻布条的病人。
刑场安静到近乎压抑,只有那口破旧的摇铃在风里颤响。
年轻教主垂眸俯视著那具僂的身影,声音低沉,却足以传遍整个刑场:
“你本就体弱,病疮侵身,命不久矣。若你饮下圣女赐给你的天神之血,你很可能会当场死去。这是神在责罚你,可若你没死,那便代表神原谅了你,他赐予了你力量,让你赎尽今生的罪,
往后余生,你必要用龙血洗净你的罪孽。”
麻风病人抬起唯一露出的那只混浊的眼,里面既有惧怕,也有倔强的光。
“现在,喝下它,让神决定你的结局。”
说话间,那位教士已经走到了麻风病人面前。他强忍著呕吐的欲望,闭著眼睛,颤巍巍地將那碗天神之血递到了病人嘴边。
麻风病人只犹豫了一秒,便张开了那张烂得只剩一半的嘴,將天神之血悉数喝下。
隨即,他浑身抽搐,像是在吞下一团燃烧的火焰,仿佛下一刻便要倒在尘土里,像条死去的狗那样僵硬。
但他没死。
剧烈的抽搐过后,他的呼吸渐趋平静。虽然病疮没有消退,伤口腐败的气味也没有一丝改变,
但他活下来了,而且还站了起来,用那只浑浊的眼睛,嘲讽地望了过来。
年轻教主神情阴势,眼中没有见证“奇蹟”的悲悯,只有计划落空后,难以掩饰的失落与恼怒。
他想要的是一具尸体,一具可以用来证明“神罚”的户体,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代表著“神恩”的麻烦。
但话已经说出口,而且还是当著数百名信徒的面。所以对这个结果,不管有多不满,他也只能选择接受,除非那头被他称为神使的白色巨狼,愿意下嘴去吃一个丑陋噁心的麻风病人。
就在这微妙而尷尬的寂静中,蒂芙尼那带著一丝慵懒和浓浓讥讽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看来你们这位圣女很有识人之明嘛,一眼就能知道谁才有资格喝下她的血。如此看来,留她保持清醒,不是要远远好过躺进眠棺里吗?”
“你们还招人吗?”
“招。我正缺人手。”
“那你看—·我可以吗?””
“我觉得没问题。”
“没问题?你確定?看看我这张受尽诅咒的脸。你真的確定我没问题?”
“只要你敢屠龙,愿意屠龙,那就没有问题。”
“你知道魔女们管我这病叫什么吗?她们管这我病叫鱼鳞病,因为有著病的人,皮肤就像鱼鳞一样乾燥、粗糙,看著不比麻风病好多少。”
“我知道。”阿斯让说,“並且我还知道,你只有当斗剑奴才能活下去,所以我不怪你参与那场角斗。“
“你要救一个女孩儿,可我却要为了活命而阻止你。”
“很正常,没人想死,而且你也没能阻止我,我还是把那女孩儿救了下来。”
“是,我打不过你,所以我被那些魔女开除了。他们想让我自生自灭,连『屠龙药”也不给我了我感觉我快死了。”
“所以你找到了我。”
“我想活下去,哪怕我丑成这副模样,一辈子也找不到老婆———
“屠龙是会死人的。”
“那也比死得像条无人问津的野狗强——总之,我现在想跟你屠龙。就这样。”
“先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吧。”
“我不认字。谁愿意教我认字?”
“我帮你签吧。”阿斯让拿起笔,停顿了一下。
“我叫艾诺克。”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蘚记,“很少有人记得我的名字,人们更愿意管我叫毒蛇.我该说幸好他们没管我叫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