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小虫虫?”
江海峰被女儿这清奇的关注点,搞得愣了一下。
他还没来得及解释,旁边的秦卫国就走了过来,他刚从医院下班,顺路过来看看岁岁。
听到他们要去南方,秦卫国的脸色也变得有些凝重。
“海峰,你这次去的地方,可不一般。”
他推了推眼镜,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听我在南边军区医院的同学说,那边最近很不-太平。”
“哦?怎么说?”江海峰的眉头,立刻警惕地皱了起来。
“据说,在靠近苗疆的那片原始丛林里,出了很多怪事。”
秦卫国回忆著同学在电话里,那心有余悸的语气。
“一开始,是附近的村寨,经常有牲畜离奇失踪,后来,开始有村民失踪。”
“派去搜山的队伍,进去之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个信號都发不出来。”
“前段时间,有一个小队,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但人都疯了。”
“他们嘴里,翻来覆去就念叨著一句话——『虫子……好多虫子……会吃人的虫子』。”
“后来,医疗队给他们检查,发现他们的身体里,早就被各种闻所未闻的蛊虫,给掏空了。”
秦卫国说到这里,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当地人都说,是苗疆传说中的『蛊王』甦醒了,要向山外的世界,復仇。”
这番话,听得在场所有人都感觉后背发凉。
然而。
有一个人,却是例外。
“蛊王?”
岁岁的小眼睛,亮得像两颗黑葡萄。
她的小嘴巴,因为兴奋,微微张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是不是比上次在西南边境遇到的那些蛊虫,还要厉害,还要好吃呀?”
小丫头掰著手指头,一脸嚮往地盘算著。
“上次的蛊虫,只能炼『屁屁丹』。”
“要是能抓到蛊王,说不定能炼出传说中的『长生不老丹』呢!”
“到时候,给爸爸妈妈,师祖婆婆,秦伯伯,雷鸣叔叔,一人发一颗!”
看著女儿那副財迷心窍的小模样,江海峰和林晚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哭笑不得的宠溺。
这丫头的脑迴路,永远都这么与眾不同。
原本还充满了紧张和凝重的气氛,瞬间就被她给搅得一乾二净。
“要去!我们必须去!”
岁岁从爸爸怀里跳了下来,跑到林晚身边,一手拉著一个,仰著小脸,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打坏蛋,抓虫虫,怎么能少了我呢?”
“我们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对!整整齐齐地去,再整整齐齐地,把那些虫子,都抓回来泡酒!”
江海峰也被女儿的豪情壮志给感染了,他哈哈大笑,一把將女儿高高举起。
决定,就这么愉快地做出了。
江海峰向上级打了报告,申请家属隨军。
考虑到林晚和岁岁的特殊“战斗力”,上级不仅秒批,还特意为他们一家,安排了专列。
几天后。
在跟京城的亲朋好友们告別之后,江海峰一家三口,再次踏上了新的征程。
这一次,没有了全民送行的盛大场面。
只有云若水、秦卫国、雷鸣等几个最亲近的人,在站台上,依依不捨地挥手。
“师父,你放心去吧!我一定会好好看家,好好捣药的!”
钱多多哭得像个三百斤的孩子,手里还提著一个巨大的食盒,里面装满了给岁岁在路上吃的各种零食。
“呜——”
伴隨著一声悠长的汽笛。
绿色的军用专列,缓缓地驶离了站台,载著这一家三口,朝著那片充满了神秘和未知的南方大地,疾驰而去。
火车上,是特意为他们准备的,豪华的独立软臥包厢。
窗外的景色,飞速地向后倒退。
从北方的雄浑壮阔,渐渐变成了南方的秀丽婉约。
空气,也变得越来越湿润,越来越温暖。
“爸爸,你看,外面的树,都穿绿裙子了。”
岁岁趴在车窗上,好奇地看著窗外那大片大片的稻田和鬱鬱葱葱的山林。
江海峰和林晚坐在她的身边,享受著这难得的、悠閒的旅途时光。
就在这时。
岁岁突然感觉自己的手心,痒了一下。
她摊开小手一看。
一只通体金色,只有小拇指大小的,胖乎乎的蚕宝宝,不知何时,爬到了她的手心里。
那蚕宝宝,长得极其漂亮,在阳光下,闪烁著金属般的光泽,像一件由纯金打造的艺术品。
“咦?这里怎么会有蚕宝宝呀?”
岁岁好奇地,用手指戳了戳它。
那蚕宝宝也不怕生,反而亲昵地,用它那小小的脑袋,蹭了蹭岁岁的手指。
岁岁开启“望气术”一看,更是惊讶地张大了小嘴。
只见这只小小的金色蚕宝宝身上,竟然散发著一股极其纯净、极其庞大的金色气团!
那股气的精纯程度,甚至比她之前见过的千年人参,还要浓郁百倍!
这是个宝贝!
绝对是个大宝贝!
“小傢伙,你是不是迷路啦?”
岁岁將那只金色的蚕宝宝,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
“以后,你就跟著我吧。”
“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金宝』,好不好?”
金宝似乎听懂了,它在岁岁的手心里,高兴地,打了个滚。
岁岁嘻嘻一笑,从自己的小布包里,掏出了一个专门用来装珍贵药材的、由暖玉製成的小盒子。
她將金宝,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
她还撕了一片自己最爱吃的、从霍震天那里“打劫”来的,千年老参的参片,放进了盒子里,给金宝当口粮。
做完这一切,她心满意足地,將玉盒收回了自己的小布包里。
她不知道的是。
她今天在火车上,隨手捡到的这只“宠物”。
在不久的將来,会在那片充满了毒虫和瘴气的苗疆大地上,掀起何等的惊涛骇浪。
新的地图,已经展开。
属於江岁岁的,新的冒险,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