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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捲起来
    穿越者最大的优势便是对於歷史进程和诸多能臣良將的预知和掌握。
    与之相对,往往不可避免的会干一件事,那就是招收能人。
    刘璋自然也不例外。毕竟这是现实需求。
    那些谋士也便罢了。
    但凡刘璋有些印象的,出身都不简单,便是县令之职都未必被他们看在眼里。
    以刘璋现在的身份,即便背靠刘焉,都打动不了他们分毫。
    可武將却有不少出身草莽。
    虽然有些诸如关羽、赵云这般因为种种原因神出鬼没,而搜寻不到的。
    有些像是张飞等本就是豪强出身,能自称“颇有家资”,而且一出手就是几百乡勇,不甚愿拋家舍业千里任职的。
    但还是有一些出身不高,愿意担任曹掾之职的。
    即便益州於他们而言较为偏远,但刘璋背后却也有著刘焉这位九卿站台,可称得上是未来可期。
    他们自然愿意搏一搏前程。
    毕竟乱世未临,似是他们这般出身不高的草莽,哪怕身怀绝技,也是难以出头,终究需要有识之士赏识。
    於是,刘璋麾下便多了马腾、乐进、于禁、徐晃四將。
    其中,于禁几乎是纯白丁出身,否则也不会从黄巾起义一直混到曹老板领兗州牧,才勉强混了个都伯之职。
    乐进、徐晃倒勉强在地方宗族有点名气,但连小豪强都算不上。
    稍微有点背景的也就马腾了。
    可马腾虽说是伏波將军之后马援,但和刘备这位中山靖王之后的情况差不多,没能沾上太多的光。
    其父马平也就是个兰干县尉,而且后面还丟了官,流落陇西,家贫无妻,只能娶羌女为妻。
    在刘璋找到马腾时,马腾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樵夫”了。
    靠著从彰山砍伐木材背到城里去卖来养活自己,这起点,比刘皇叔还悽惨。
    招揽到这些人后,刘璋觉得自己简直强得可怕。
    马腾一家及五子良將的含金量,懂的都懂。
    能从曹老板麾下杀出重围的外姓將领,定然不简单。
    能把曹老板杀的割须弃袍的,更是狠角色。
    再加上歷史上自己麾下原本的阵容,刘璋一时间膨胀的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和曹老板拼一拼。
    受限於官职限制,这四將表面只能暂时担任诸曹曹掾之职,实际上干著的却是屯长的活。
    说他们对於县尉之职没有想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四人隨便抽出一个也够麴义喝一壶的了。
    更別提还有个高顺在一旁镇著。
    作为揍过曹刘,能让吕布知忠不用,甚至感到忌惮的人物,高顺也不简单。
    一枝独秀自然难免居功自傲,甚至有功高盖主之念。
    但若是身边猛虎环伺,稍有不慎便会被挤下去,自是不会有所他念。
    “这是高顺,字孝父,与你同为本县县尉。”
    刘璋將身侧的高顺介绍道。
    “高顺,见过麴县尉。”高顺淡淡道。
    麴义看著高顺,目光微眯,常年边境廝杀的铁血气势瞬间显露。
    高顺却是依旧神色漠然。
    从某种程度上,高顺和麴义像是一种人。
    同样的沉默寡言,同样的孤傲於世。
    不过不同於麴义的睥睨一切,高顺展现的更多是不卑不亢的漠视,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做好自己的事。
    刘璋也没有被麴义的气势影响分毫,见二人有些將遇良材的意思,淡淡一笑。
    就这样,捲起来!
    不竞爭哪来的动力。某黑心老板已经掌握了些许用人之道。
    “孝父是并州军出身,伯勇是凉州军出身,你们平日刚好可以切磋切磋。”
    “校场里的这些士卒便是孝父练出来的,伯勇不妨指点指点。”
    麴义看著几个步卒方阵,沉声道:“列阵尚可,只是不知实战如何。”
    高顺闻言,目光扫过麴义挑衅的眼神,隨即转向校场一侧的卒伍,声音依旧平淡无波:“既如此,便请麴县尉指点一二。”
    “一什出列。”
    话音方落,校场边十名身著皂色號服的士卒迅速走出列队,个个站姿如松,双手按在腰间环首刀上,虽面带青涩,眼底却透著股不服输的劲。
    这什士卒並非军中最强者,却也是经受过近半年训练的老兵了。
    半年来每日寅时便起,扎马步、练劈砍、排阵型,从未有过半日懈怠。
    麴义扫了那十名新兵一眼,嘴角勾起抹不易察觉的弧度,右手一抬。
    自己带来的十名亲卫同样列队。
    这些人皆是他在武威郡带了三年的老兵,袖口挽起,露出小臂上纵横交错的伤疤,手上的老茧厚得能磨破皮革,光是往那一站,便自带股沙场廝杀的凶气。
    王二攥著刀柄,眼神里满是不屑,低声对李狗嘀咕:“就这些毛头小子,咱一只手都能收拾了。”
    刘璋抬手示意,校场边缘的士卒立刻搬来两排木盾,在中间隔出丈许宽的空地,算作战场。
    两支队伍各自换上演练用的装备。
    “点到即止,不可重伤。”刘璋道。
    虽然是较量,但些许轻伤都是难免的,否则没有效果。即便是伤筋动骨都是寻常,但只要不出现重伤就行,专门的军医已经在一旁候著了。
    刘璋话音方落,高顺派出的一什什长沉声道:“结丙阵。”
    高顺训练的兵卒,以伍什为单位,也是有著简易的军阵的,便於在局部战场中取得优势。
    面对相对凶悍、具体情况不明的敌人,什长第一时间作出了判断,採取相对稳妥的守阵
    十名新兵闻声而动,瞬间排成两列横队,前三人身前架起木盾,中间四人手持环首刀准备扑杀,后三人手持长矛,矛尖斜指地面,动作齐整得仿佛演练过千百遍。
    由於是內部临时的小型演练,所以弓弩没有被配备其中,否则中间四人此时应该持弩才是。
    麴义见状,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只这一瞬间,他就意识到这些士卒不简单。
    麴义麾下的老兵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但王二还是怒喝道:“破阵,速战速决!”
    这么快的结阵速度,只能说明对方训练的不错。具体打起来如何,不可能只看这些“花架子”,尤其是在人少的情况下。
    阵势摆的惊天动地、打起来一触即溃的对手他们也不是没见过。
    话音方落,负责试探的李狗已率先冲了出去,手中环首刀劈向最左侧的木盾。
    “嘭”的一声闷响,木盾只是裂开些许细纹,巨大的反震力让他手臂微酸。
    这盾还真结实!
    还好没用全力。
    不等他抽刀,身后已刺来两支长矛,直指他肋下。
    新兵眼神虽有些慌乱,惊讶於他的攻势凶猛,但手却稳得很,显然是已经训练出本能了。
    李狗忙侧身躲闪,腰间却被另一支长矛扫中,踉蹌著退了两步
    心中顿时怒骂。
    靠!姓赵那混蛋坑老子!
    这是他们一群民兵能二打一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