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伦敦,温莎小镇,伊顿公学。
这所传承了几百年的名校静静的坐落在泰晤士河河畔,皇家城堡式的建筑风格诉说著当年亨利六世的宏伟愿景。公学中央的方形庭院有白鸽棲息,隨著下课铃的响起,白鸽扑棱著翅膀飞上天空。
路明非走出教室,稍有不適的扯著自己的圆领扣。路明非低头看著自己的著装,黑色燕尾服、圆领扣、黑色马甲、白色衬衫,下面则是黑色长裤和皮鞋。衣服很合身,洛朗家族的御用服装师手工裁剪,很符合人们对於英伦绅士的印象,但很不符合路明非自己的穿衣品味。
对於路明非来说,最好的衣服款式是大衣或者长风衣,衣服既宽鬆又方便放东西,长长的衣摆直到膝盖,狂风吹起,敞开的衣摆隨著风狂舞,那才叫帅气...
不过入乡隨俗的道理路明非还是懂的,虽然怎么看这身装束还是有点小家子气就是了,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努力的在打扮成大人的样子...
在洛朗家族盘桓数日之后,路明非终究是来到了伊顿公学。在密党各方世家的运作下,成为了一名伊顿公学的交换生,还是一个在寄宿制学校的走读生。
不得不说混血种家族的势力在社会明面还是很强大的,这样离谱的做法对於混血种世家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伊顿公学也算是欧洲的部分混血种家族对自家后辈社会教育培养的自留地,有不少混血种家族的子弟在这里进修,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家的后辈不与普通人的社会脱节。
至於学习知识?私教了解一下。
所以每个在伊顿公学上学的家族混血种基本都有很大的自主权力,虽然在学校留有自己的宿舍,但基本去留隨意,这已经成为了这所公学人尽皆知的默认规则。
周围三五成群的学生有意无意看向路明非,在欧洲这样的贵族公学里突然出现一个亚洲插班生还是挺少见的,自然会成为眾人的焦点,但路明非並不在意。
他来这里的目的只是为了和那些世家子弟进行所谓的“友好交流”罢了,虽然有浪费时间的嫌疑,但“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事情不得不做。
路明非现在一点都不急,自然会有人找上门来。你看这不就...不是,大哥你谁?
果然有一伙人找上了路明非,居然都是罕见的亚洲人。为首的少年微微有点矮,但体形稍显壮硕,行走间龙行虎步,隨著手臂的摆动时不时露出手腕上的江诗丹顿手錶,故意敞开的领口间一条大金炼子隨著走路一摆一摆。
“你好,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微胖少年用的是中文,但说话很傲气。
“我叫邵一峰,大家都是华国人,交个朋友。”邵一峰將右手伸出,上面的江诗丹顿闪闪发亮。
“...我们认识?”
在路明非的感知下,对方全都是普通人,对方突然找上门来確实让路明非猝不及防。
邵一峰举在半空中的手有点尷尬,最后只能握成拳,伸出大拇指,隨手指了指周围的学生道:“兄弟你是真不知道啊,这些外国佬可不会和你交朋友,在这里只有华国人才能帮华国人。”
这下路明非反应过来了,感情这哥们是找自己拉帮结派来了。虽然路明非知道有些学校拉帮结派严重,像这样有多国生源的学校更是如此,不同国家的学生之间都容易形成“互助”的小团体。
虽然我知道哥们你是好心啦,但你找我是真的找错人了,路明非想著。虽然邵一峰有召小弟的嫌疑,但路明非能感觉到他对自己还真的没有什么坏心思。
就在路明非想著怎么礼貌回绝时,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了邵一峰的肩膀上。
“不好意思同学,卡多克是我的朋友,我们现在有活动要去参加。”一个留著金色披肩长发的少年从邵一峰背后走出来。
“你...你是...您请。”邵一峰瞬间冷汗都下来了。他知道眼前的少年是谁,愷撒·加图索,在这所学校阶级顶端的傢伙,据说家里的背景大的嚇人,像他这样在学校阶级底层的人可能到毕业都和他搭不上话,没想到现在竟然有了交集,邵一峰很难说是惊喜还是惊嚇。
愷撒向邵一峰礼貌点头,越过他走到路明非的面前伸出手,开口道:“你好,我是愷撒,很高兴见到你。”话语亲切而友好,像是演练了无数遍。
这时阳光刚好破开云层,灿金色的阳光照亮了整个走廊,愷撒背著阳光,在光芒的陪衬下闪闪发亮,金色的头髮灿烂若流动的黄金,深蓝的眸子背著光,显露出大海般的沉静。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有些人就是这样,隨身带著很难说是领袖还是中二的霸气,走到哪里都能瞬间成为焦点,好像隨身都带著一个循环播放“hey,everybody look at me”的广播,让人不由自主地看向他。
“你好,加图索家的愷撒。”路明非犹豫片刻,但最后还是握住了愷撒的手。
“只是愷撒。”愷撒的目光闪动,“你看样子不是很喜欢与人有肢体接触?那对此我感到很抱歉,以后我会注意的。”
不得不说这个少年的观察力也是很细致的。
“谢谢体谅。”路明非鬆了一口气,开始观察愷撒身后的人。
除了愷撒之外,还有三人陪著愷撒一同前来。
一个长相和愷撒有几分相似,但远没有愷撒锐利,长长的斜刘海遮住了一只眼睛,站在愷撒的身后有点不引人注意,就像是愷撒的影子。
另一个人有著典型的欧罗巴人种的样貌,但发色却是较为少见的栗色,直视对方的黛色瞳孔会给人一种十分稳重可靠的感觉。
至於最后一个人令路明非有点意外,竟然是一个中东人,容貌很难说有什么特色,但很和谐,硬要说对方有什么印象深刻的话....路明非觉得对方给了他一种猛虎般的感觉。
“这些都是我们的同伴,帕西·加图索、兰斯洛特、阿卜杜拉·阿巴斯。”愷撒向路明非一一介绍。
至於为什么兰斯洛特之用姓不用名,是因为兰斯洛特的家族据说是传承自那个传说中的圆桌骑士兰斯洛特,每隔一代,家族最优秀的孩子都会继承兰斯洛特的名號,而现在的这个兰斯洛特就是当代传承名號之人。
经过刚才愷撒的点出,眾人也都没有主动同路明非握手,而是点头示意。
“好了,一直在走廊上聊天有失礼仪,隨我一起去我们的『据点』看看吧,我在那里组了一个不错的兄弟会。”愷撒向路明非发出邀请。
看著路明非和愷撒一行人走远,邵一峰的小弟a向邵一峰问道:“老大,这事情就这么算了?”
“嘿,你个没眼色的。”邵一峰作势要打,小弟a双手抱头,但邵一峰的手在空中举了半天也没有落下去,最后还是悻悻然收了回去。
“还能怎么办呢?”邵一峰也很无奈,“我怎么知道那小子背景那么深。”
“那今天大姐头那里我们还去不去?”小弟b试探著问道。
“去去去,当然去,不就是朋友没交成嘛,大姐头那边就算是翻墙也得去。”邵一峰坚定道,只是有点遗憾没法向大姐头炫耀自己新收的跟班了。
“老大我们翻墙出校是不是不太好...”小弟c还是有点不安。
“嗨,多大点事,你就儘管放心好了。”显然邵一峰对此已经熟门熟路。
“你是没见过大姐头,不知道她的厉害,我给你说啊……”邵一峰將一个怀表递给小弟c,怀表打开后里面却是一个红髮並且带著点婴儿肥的女孩的大头照,將怀表充填得满满当当。
“这就是你大姐头小时候的样子,她……”邵一峰开始给小弟c安利大姐头的神勇无双。
小弟a和小弟b无奈地对视,知道老大一开始说起这个话题就会停不下来,他们还不好插嘴,不然这个时间会无限期延长。至於老大怀表里藏女孩照片这个问题,两个小弟出於忠义都没有报告大姐头,不然老大一定会被大姐头揍的......
愷撒所谓的『据点』,就是伊顿公学里一间空出来的大教室,当愷撒领著路明非到达时,里面已经三三两两的聚集了不少人,都是各个家族培养的混血种。
整个会面的过程也乏善可陈,在场的混血种都是收到家族的传信特地来和路明非见一面的。在愷撒的领头下,路明非和这些人都算混了个面熟,但也就这样了。也许这些孩子未来会成为叱吒风云的大人物,但现在,这些孩子都还是家族庇护下的嫩芽,无法给路明非带来任何的利益,路明非自然也没有和他们深交的打算。
“感觉怎么样?”愷撒问路明非,此时教室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有愷撒的朋友们和路明非。
“都是些大有前途的人呢。”路明非回答得模稜两可。
“你其实想说的是『背景深厚,靠山吃山』之类的话吧。”愷撒对於这些家族子弟的评价毫不客气。
“请用。”帕西將一瓶浅黄色的饮料递给了路明非。
“谢谢,唔......”路明非接过,打开瓶盖饮了一口,艰难地將液体咽了下去,但那种难言的甜腻感久久没有平息。
路明非查看瓶身,上面写著“rose lemonade”(玫瑰柠檬汽水)。一旁同样拿到饮料的兰斯洛特和阿卜杜拉只是將它放在身边,连瓶口都没有开。
“抱歉,这味道...確实有点独特。”路明非表示无福消受。
“不合口味吗?”愷撒露出歉意的表情,然后向帕西说道:“还有其他的饮品吗?”
“抱歉少爷,自从上次你採购了大量的新潮饮料后,经过多次的集会现在只剩下这个了。”帕西面色平静。
看来大多数混血种的口味还是偏向正常人的,路明非打消了刚刚升起的对混血种的偏见。
“那就算了。”愷撒面不改色的將小半瓶同样的饮料饮下,然后从口袋里抽出一支金属水壶拋给了路明非,“会喝酒吗?试试这个。”
路明非接过水壶,入手微沉,没有晃荡感,显然还没人饮用过。打开瓶塞,辛辣的酒香扑鼻而来,是伏特加,路明非的眼睛瞬间亮了。
“看来你很喜欢,送你了。”愷撒笑道。
“少爷!”帕西在一旁忍不住提醒。虽然混血种对於酒精的抗性很高,但是介於路明非的年龄还是有点不太礼貌的嫌疑,而且愷撒这瓶从家里灌装来的酒度数可不低。
“咕嘟~咕嘟~”这时路明非已经在对瓶吹了,一壶的伏特加很快见底。
“bravo!”在帕西的扶额中,愷撒忍不住发出了讚美。一旁的兰斯洛特和阿卜杜拉也面露惊讶。
“谢了。”路明非依旧清晰,向愷撒道谢,但距离感明显少了很多。
不得不说有时候酒是拉近男人间友谊的最好催化剂,如果这是一个galgame,那在愷撒给路明非送伏特加以后,愷撒一定可以在路明非头顶上看到好感度+1+1......
“好了,我的酒也喝了,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愷撒显然对於朋友的定义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那作为朋友,能和我说说你对加图索家的看法吗?”愷撒的眼神瞬间犀利起来,旁边的帕西欲言又止。
“我还没有正式和加图索家接触过,所以我不会隨意评价一个没接触过的家族。”路明非回答道。
“或者说,我对於这个家族的第一印象取决你。”路明非看著愷撒,“老实说第一印象还不错。”
“那真是我的荣幸,我的朋友。”愷撒笑道,“但加图索是加图索,愷撒是愷撒,你得到的,是愷撒的友谊。”
一旁的帕西已经彻底不想说话了,而在角落的兰斯洛特和阿卜杜拉拼命憋笑,这对主僕之间的小剧场真是百看不厌。
“呵,愷撒的...归愷撒(caesars non lo volt)吗...”路明非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就是如此,朋友你的拉丁文也学得不错啊。”愷撒挑眉讚扬道,显然没有听出路明非的弦外之音。
deus lo volt!caesars non lo volt!(上帝的归上帝,愷撒的归愷撒)这是《圣经》的原文。既然愷撒想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那上帝的那一份,愷撒你又该怎么办呢?
“那么,愷撒,第一次见面,很荣幸见到你。”路明非主动地向眼前这个有趣的灵魂伸手,不是加图索家的愷撒,只是愷撒。
“我也很荣幸见到你,卡多克·阿尼姆斯菲亚·泽姆露普斯。”愷撒也郑重地握住了路明非的手。
夕阳透过玻璃照进空荡的教室,两个少年的手握在一起,在地上投出长长的影子,此时万籟寂静,庄严而肃穆。
“欢迎加入我们的小团体,卡多克,我是阿卜杜拉,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和你握手呢?”那个猛虎般的男人凑上前,打破了之前的氛围。
“也很荣幸见到你,阿卜杜拉。”路明非伸手。
“兰斯洛特。”兰斯洛特也走上前,同路明非握手。
帕西在愷撒的阴影里静静地看著这一幕,突然觉得再这样也还不错。
“好了,既然卡多克已经加入了我们的兄弟会...”愷撒宣布道。
“兄弟会?”路明非有点疑惑。
“彗星兄弟会,当你成为我们的朋友的时候,你就已经是这个兄弟会的一员了。”愷撒解释道,显然愷撒对拉人入会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为了欢迎新的兄弟加入,”愷撒示意眾人向他看齐,“就让我们组织一场迎新活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