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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林中遇金瞳
    七十年前,不知名的小山村中。
    “那个不知道从哪来的乞丐,天天吃咱的喝咱的。当初我说莫要管这閒事杂事,你偏不听,如今倒好。”
    身著粗布短褐的大娘立在土屋中,对著炕边留著髯须的黑壮汉子骂骂咧咧,眉头拧成个疙瘩。
    “你瞅著找个由头,把他赶出去,別搁家里碍眼,白耗口粮!”
    炕边的汉子垂著眉,闷声捻著手里的麻线,半句也不敢回嘴。
    听到这躲藏在屋外的林默依偎著土坯墙闭上双眼,缓缓吐了一口气。
    唉,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近几日他便隱约察觉两位救命恩人对自己態度的改变,对自己神色淡了几分,说话也不如早先那般客气。
    他原本下肢瘫痪,不愿成为家人负担的他选择了投河自尽,十天前他从黑伯家中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世界,双腿也恢復了正常。
    穿越对於其他人或许欣喜若狂,对他而已却深深的充满恐惧,因为他在这个古代世界既无分文也无身份,如无根之萍。
    林默內心挣扎半晌后还是转身推开了那吱呀作响的柴门:“禾婶黑伯,这些日子多谢二位的照顾了,我准备离开这里。”
    大娘闻声脸色僵了一瞬,便开口说道:“你既听见了,那便也省得我们开口。不是俺们心狠,这年头谁家的口粮都紧,实在养不起閒人。”
    黑伯抬眼看向林默,满脸愧色,对著大娘摆了摆手,又冲林默拱了拱手:“小兄弟,莫怪你大娘嘴碎,她也是被日子熬的。你既要走,我这就去给你寻点乾粮,这年头都不容易。”
    说罢不等林默推辞,便转身进了灶房,不多时捏著两个硬邦邦的炊饼、用粗布包了一小捧粟米出来,往林默手里塞。
    林默看著手中的炊饼和粟米,鼻尖微酸,对著二人深深作了个揖:“大伯,大娘,半月来的救命之恩,林默没齿难忘。日后若有机会,定当报答。”
    大娘別过脸,嘟囔了句“罢了罢了,快走便是”,却还是转身进屋,又拿了件打了好几块补丁的短褐出来,扔给他:“看你也没件像样的衣物。”
    林默接过短褐,將炊饼和一小袋粟米包好带在身上,再一次道谢,转身踏出了那扇吱呀的柴门。
    土道旁的桑麻长得半人高,村口的老槐树下,几个孩童正追著一只土狗跑,远处的田埂上,还有农夫扛著耒耜往回走。
    他望著眼前的陌生一切,前世从未有过自由,只在电视机看到过类似的景象。
    “大伯,我能问问离这附近有县城吗?大概在哪个方向?”林默在田路上拦下路上一个拉著牛车的壮汉。
    “你说的是河乡县吧,俺刚从那回来。你沿著这条路一直走到头就能看到了。”
    林默连声道谢,看著牛车軲轆碾过土道留下两道浅辙,渐渐消失在桑麻丛的尽头。
    走了近两个时辰,儘是碎石土路,走的林默脚踝发疼,额角也沁出了细汗。
    他抬眼望了望天空,橘红的光洒在土路上,把两侧树木的影子拉得老长,天马上就要黑了,可此时的林默却感觉饥渴难耐。
    他掏出半块炊饼,嚼了半天也难以下咽,喉咙干得冒火,却捨不得喝一口水——他连个水囊都没有,只能硬咽著,把那点炊饼勉强压下飢肠。
    林默听见林中传来哗啦啦的溪流声。
    不多时便来到一条小溪旁,准备大口喝水时,突然停顿了片刻:
    这水里不会有寄生虫吧。
    林默突然想到以前在网上刷到,水里有什么铁线虫之类。
    管他的,不乾不净吃了没病。
    咔嚓。
    树枝断裂的声响传来,打断了林默的动作,听到动静的林默猛地回头,不远处一只老虎正鼓著双眼盯著他
    林默浑身的汗毛瞬间炸立,连呼吸都骤然凝住。那点方才还纠结的寄生虫顾虑,此刻早被滔天的恐惧碾得粉碎。
    他的脑子一片空白,耳边传来树叶的沙沙声,前世活了二十多年,別说老虎,连野山猫都没正面遇上过,腿肚子不受控制地打颤,却连动都不敢动——他曾在纪录片里看过,面对猛兽,贸然转身逃跑只会激发对方的捕猎本能。
    眼前老虎见偷袭不成,並没有贸然扑上来,看著眼前之人不逃跑反而和自己对视,似乎有些摸不清对方的路数,只是走著猫步慢慢朝著眼前之人靠近。
    看著老虎缓步逼近,林默不由后退了一步,溪水漫过脚踝传来刺骨的寒意,余光里看见脚边不远处横亘著根碗口粗的断木,木茬尖利。
    林默咬著牙,手缓缓朝著断木摸去,可那老虎似是察觉了他的意图,琥珀色的眸子猛地一缩,粗壮的后肢猛地蹬地,带著一股浓烈的腥风,朝他直扑过来!
    “操!”
    林默爆发出一声嘶哑的咒骂。
    求生的本能压过了恐惧,他猛地往侧面跑去,不料一个不慎滑倒摔进溪水中,一只鞋跌落在溪流中,火辣辣的疼瞬间窜遍全身。
    他顾不上疼,抓著断木手中往老虎的面门砸去!
    断木砸中了老虎,这一击伤害不高,却极具侮辱性,让眼前的老虎似乎感觉被挑衅,皱起鼻子发出一声震得林间树叶簌簌落的嘶吼。
    林默哪敢耽搁,不顾身上的疼痛,赤著的沾满泥土的脚,连头都不回的跑到溪流对面。
    就在这时,一声清越的呼唤突然传来。
    “嘿,小兄弟。”
    听到声音的林默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救星一般。
    “我在这儿呢。”
    声音又起,林默抬眼一看,只见头顶的槐树上,一只猫头鹰正歪著脑袋瞧他,一双眸子竟泛著淡淡的金光,在渐暗的天色里格外显眼。
    看著眼前会说话的猫头鹰,林默愣住了,古代会说话的动物?这是妖怪吧。
    那猫头鹰扑扇了两下灰褐色的翅膀,金眸在暮色里亮得更明显,歪著脑袋又道:“看你这模样,是被这大虫堵了路?倒是个胆子不算太怂的,换旁人早嚇瘫了。”
    “你要不要……”
    未等眼前的猫头鹰说完,林默转身就跑。
    猫头鹰瞪著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唉,別走啊。”
    此时的老虎已经越过溪流拦在了林默的身前,让此时的林默有些进退两难。
    树上的猫头鹰突然唳叫一声,金眸里的光芒骤然盛了几分,那叫声尖锐却不刺耳,竟带著一股奇异的力量。刚越过溪流的老虎,浑身的毛猛地炸开,顿在原地,皱著鼻子一脸凶狠。
    林默瞧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看似普通的猫头鹰,竟能震慑住猛虎。
    “还愣著作甚?趁动不了,赶紧往附近的镇子跑。”猫头鹰催道。
    闻言林默毫不犹豫地跑了起来,期间土路上有碎石把林默双脚刺得鲜血直流,但他丝毫不敢停留。
    跑了约莫半个时辰,前方终於隱约出现了点点灯火,混著淡淡的烟火气,还有隱约的犬吠声传来。林默喘著粗气心头一喜,知道那便是河乡县了。
    暮色压下来时,林默才踩著发软的腿摸到河乡镇的外围,鼻端飘著豆腐浆的淡香和柴火味——街角一间矮檐豆腐坊还亮著昏黄的油灯,竹匾里晾著白生生的豆腐皮,老板是个鬢角花白的老汉,正弯腰收拾挑水的木桶。
    他攥了攥空瘪的衣兜,没別的法子,硬著头皮凑过去,声音带著沙哑:“老伯,我身上没带钱,想找口活干,劈柴挑水都行,只求能借个角落凑合一晚。”
    老汉抬眼扫了他一圈,目光扫过他沾著泥土和血的双脚和挺得笔直的肩,没多问,只是指了指院角堆著的柴禾和旁边的扁担:“劈完那堆柴,再把缸挑满,柴房有稻草。”
    林默没应声,直接抄起斧头就干。斧刃劈在柴禾上的闷响在暮色里格外清透。挑著木桶去溪边打水时,晚风卷著溪水的凉意,才让他紧绷的神经鬆了点。
    正准备打水的林默,感觉肩膀突然一沉,一只猫头鹰落在他的肩上:“嘿嘿。”
    看著肩膀上的猫头鹰,林默无奈地嘆了口气:“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和我契约,嗯?按你们人类的话好像是这么说。”猫头鹰歪著脑袋说道。
    “契约?什么玩意?”林默一边说著,手中不忘打满木桶,毕竟今天晚上就指望老大爷的地方住了。
    “大概就是我寄居在你身体中,並且能借给你一定的力量。”
    林默一边听著猫头鹰的描述,因为人类的灵魂天生强於天地万物,所以有的妖兽会选择寄居在人类的识海之中以此来滋补它们弱小的灵魂,一边扛起扁担小声呢喃道:“听著似乎有点像是出马仙。”
    “出马仙?那是什么?”猫头鹰歪著头疑惑地问道。
    这个古代世界似乎有著不同寻常的超凡力量。没有回答猫头鹰的话林默再次开口问道:
    “代价呢?”
    “嘿嘿,只是会让你损失些许寿元,但这和强大的我比起来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猫头鹰微眯双眼贱兮兮的笑道。
    “我拒绝!”
    开玩笑自己才刚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开个掛居然还要氪命,心理虽然这么想,但是他的还是感到有些沉重。
    “別別別,小帅哥,你和我契约,我告诉你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你知道县里的王寡妇……”
    林默没有理会这只喋喋不休的猫头鹰,挑起担踩著小碎步转身就走。
    “哎哎哎,我告诉你一个藏宝地,里面散发著灵气,绝对有好东西。”
    没多久林默已经扛著扁担將水倒满水缸,用衣服擦了擦头上的汗。
    看著缸里漾满清水,柴禾码得整整齐齐老汉端来一碗热乎的豆浆,还有两个白面饃,递到他手里时补了句:“出门在外,都难。”
    老汉佝僂著身子朝著房间走去,老汉走到门前又回头,隨口提了句:“镇上明天早市有粮铺招短工,扛麻袋搬粮,管一顿早饭,还有几个铜板,你要是想去,明早卯时在东街口等就行。”
    林默走进柴房將干黄的稻草铺在地上,看著柴房缝隙漏进来的一点月光:
    “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默最终还是没扛住接受了这只会说话的猫头鹰,毕竟在这个乱世一般的古代,自己没权没势,身无分文,如果再无技能傍身不知何时就死於非命了。
    “我叫喜,喜悦的喜,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一道金光从林默眉心飞出,落到他的肩膀上。
    “我叫林默,你的名字好奇怪,我以后叫你狗蛋吧,都说名字越难听越好养活。”
    它的金眸骤然瞪得溜圆,喜扑棱著翅膀在林默肩头炸了毛,尖啸声刚冒头就被它硬生生憋回喉咙里——怕吵到院里的老汉,只敢压低了声气炸毛:“狗蛋?!这什么破名字!我名唤喜,喜悦的喜,多雅致!哪轮得到这么土气的称呼!”
    林默咬了口白面饃,喝了口热乎的豆浆,温热的麦香裹著淡淡的甜味漫开,压下了一路的乾渴,他瞥了眼肩头气鼓鼓的猫头鹰,嘴角勾了点浅淡的笑意:“雅致当饭吃?这世道,名字越糙越能活。”
    喜歪著脑袋啄了下他,满是不甘:“我可是能震住猛虎的神兽,你居然叫我狗蛋?对了那个藏宝地,我们啥时候去?那地方可有不少宝贝,比你这白面饃金贵百倍!”
    “急什么。”林默咽下嘴里的饃,指了指自己沾著泥土和血污的脚,“明天卯时还得去东街口粮铺打短工,先顾著当下。身无分文,连双鞋都没有,难不成光著脚去闯什么藏宝地?”
    喜蔫蔫地缩了缩脖子,金眸里的光暗了暗,却还是不死心:“那藏宝地离这河乡县不远,就隔了座山。”
    “话说你宝藏里究竟有什么让你如此著急?而且你都不敢去的地方定然凶险万分,你怎么断定我就一定能拿到呢?”
    听到林默的话喜陷入了沉默,林默將最后一口豆浆喝尽,碗底还留著淡淡的豆香,他摸了摸眉心,那里能感受到一点微热,那微热浅浅的,能清晰感受到一缕清浅的气息缠在自己的经脉里,那是喜的力量。
    柴房的缝隙漏进细碎的月光,落在稻草堆上,映出点点银辉。外面的犬吠声渐渐淡了,豆腐坊的灯早已熄灭,整个河乡县都沉进了暮色里,只有偶尔的虫鸣,在院角的草叶间响著。
    林默將空碗放在柴堆旁,靠在粗硬的稻草上,疲惫涌了上来,眼皮微微发沉。
    耳旁的喜滔滔不绝吹嘘著自己的所见所闻,林默闭著眼轻笑听著喜的讲述,没应声,呼吸渐渐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