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
    陈迎新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那不是……”
    兕子刚想反驳,一旁的李丽质迅速捂住了她的嘴。
    “舞蹈要开始了,我还从未看过突厥人的表演呢!”
    杜尘见状暗自庆幸,幸好自家公主反应快,否则就露馅了!
    陈迎新给他带来的震撼有些大!
    当初长安城內。
    他算是第一大紈絝。
    此等惹祸精如今却被陛下推崇至极。
    不知道这小子到底有什么妙招呢?
    很快,音乐声响起。
    頡利可汗满脸不乐意地跳起舞来。
    陈迎新看了一会儿,觉得特別无聊。
    看他一个大男人跳舞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但其他人看得津津有味。
    毕竟这是鼎鼎有名的东突厥首领,这些年他的名字让无数百姓闻风丧胆。
    现在却在这里被皇上要求当眾跳舞!
    一瞬间,大家感到无比自豪。
    作为大唐的子民,能够亲眼目睹这一幕,简直是天大的荣幸。
    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欢呼声响彻天空。
    到最后,陈迎新索性闭上眼睛不去看。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音乐终於停了下来。
    頡利可汗累得瘫坐在地上。
    百姓们却还没尽兴。
    陈迎新见状直接调侃起来。
    “这是作甚,因为都还没停,你为何停了下来!”
    “接著奏乐接著舞!”
    “去拿五十贯钱来奖励!”
    “如果跳得好,还有重赏!”
    杜尘见状赶忙给这个昔日的东突厥可汗使了个眼色。
    生怕他说漏了嘴。
    陈迎新见状不由得感慨起来。
    “却没想到李二今日竟然做了这么一件让人酣畅淋漓的大事!我还以为他会给这傢伙加官进爵呢!”
    “挺让我刮目相看的!”
    杜尘听完,嘴角微微上扬。
    这样的话他也敢对皇上说。
    如此看来,最起码可以篤定陈迎新这小子是完全不知道陛下身份的!
    否则谁敢当著李二的面去调侃李二呢!
    这种反差太强烈了。
    他简直不敢多想。
    “大哥哥,兕子饿了,有什么好吃的吗?”
    兕子打断了他的思绪。
    “確实看得够久了!走吧,今日带你们姐妹吃顿好吃的!”
    ……
    进了屋,陈迎新给他们准备了火锅。
    四个人吃得热火朝天。
    “慢点吃,小心烫著。”
    “还有很多呢,不用这么急。”
    陈迎新看到兕子吃得飞快,便劝了一句。
    兕子听到后,赶紧点头。
    她的小嘴里塞满了肉丸。
    等到她咽下去,陈迎新问:“这段时间没见你,还有没有胸闷的症状?”
    兕子摇摇头。
    “没有了,大哥哥的方法很管用,妈妈一直都在照料我,她说我最近脸色很好。”
    说完,兕子有些不高兴地说,“不过有一点让我不开心的是,妈妈不让我养姑娘了。”
    “姑娘是什么东西?”
    陈迎新问道。
    “就是一只全身白毛的小猫,妈妈不让我们养宠物。”
    一旁吃饭的李丽质解释道。
    “你妈妈说的对,等你彻底好了再养小动物吧!”
    兕子听话地点了点头。
    看著如此乖巧的小丫头,陈迎新忍不住笑了。
    兕子像个可爱的小肉团,性格又温顺,真是討人喜欢。
    这个老傢伙,能有这么听话可爱的两个女儿,真是有福气。
    “留点肚子,哥哥还给你们准备了好东西,特別好吃。”
    陈迎新说完,吩咐锤头,
    “把甜点端上来吧。”
    不一会儿,管家锤头端著甜点上了桌。
    是几个热腾腾的烤红薯。
    整个房间里都瀰漫著香味。
    “真香啊!”
    兕子抽了抽鼻子。
    李丽质也好奇地看了过来。
    “快尝尝看。”
    陈迎新递给她俩。
    兕子吃了一口后,满意地说:“真好吃!”
    女孩子总是难以抵挡甜品的诱惑。
    “今天你也吃了不少,吃完这个就没了哦。”陈迎新笑著说。
    一旁的杜尘忍不住开口了。
    “能给我一块尝尝吗?”
    他不是贪吃,而是对红薯感到好奇。
    这种东西好像可以当主食,之前他从没见过。
    陈迎新拿了一个红薯给他。
    杜尘掰开红薯,撕下一小块放入口中,香甜且不乾涩。
    挺好吃的,吃了几口后还挺顶饱。
    陈迎新解释道,“你们可能没见过,这是我们庄园的特產。”
    说起这红薯,陈迎新的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这么好吃又高產的食物,非常適合这个时代,他觉得一定能迅速推广起来。
    种植红薯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切成块,泡水后,再將幼苗种进土里就行了。
    他本打算带著整个庄子一起种植。
    如果他想通过做官来赚钱其实非常容易。
    但他並不是为了赚钱才推广红薯,毕竟吃这些东西的都是百姓!
    如果能推广出一个好品种,可以让很多人免於飢饿!
    穿越过来,也不能白活一场。
    能让大唐的百姓记住他,也算是有意义的事情。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万年县的村民在他提出建议后全都拒绝了。
    他们认为陈迎新简直是傻瓜。
    好好的粮食不种,非要弄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
    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红薯!
    要是种不出来,岂不是要饿死?
    他还大胆说,一亩地能產四十石!
    这么夸张的话,他也敢说!
    对此,陈迎新感到无可奈何。
    在大唐那个年代,农民们主要就是种粮食过日子!
    根本没有別的赚钱的路子。
    土地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命根子一样重要!
    別说是一整年不种庄稼,就算两个月不播种,都有可能让一家人饿肚子。
    大家都没有见识过红薯这东西,不愿意尝试也正常。
    没有人愿意拿性命去冒险,去做自己不知道后果的事情。
    陈迎新全县推广红薯的努力失败了,最后他也只能回到自己的村庄。
    他自己也有田,
    好在红薯长势喜人,这才慢慢让村里的人接受这种作物。
    “陈公子,这个红薯味道不错,產量咋样啊?”
    对於杜尘来说这才是一件大事。
    若是產量还不如普通精米,那完全就是在浪费时间啊!
    不得不说,杜尘的歷史政治格局確实担得起做一个优质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