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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无聊时我就爱哼哼
    对著镜头將雕刻的木碗认真的展示了一圈后,秦长风忍不住打起了哈欠。
    木雕这种手工活是非常费神的,而他一雕就是两个半小时,这自然会感到睏乏。
    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是时候睡觉了。
    於是他一边打著哈欠,一边对著镜头挥了挥手。
    “时间不早了,明天我还得去打造新的庇护所,所以今晚得好好休息,各位,明早见吧!”
    说罢,他如往常一样,將镜头轻轻一掰,自己便从直播画面里消失了。
    而在睡前,他將直播设备的充电线插在了庇护所內那偌大的充电箱上。
    这是节目组专门准备的,目的是给他们这些选手的直播设备充电用的。
    充电箱大概一个篮球的大小,能够保证一个星期的用电量,到点节目组的人会送新的过来。
    如果期间出现电量不够的情况,可以通过紧急通讯器直接联繫节目组进行更换。
    不仅每个选手的庇护所內有一个充电箱,他们庇护所外面的四个监控探头也自带了电池。
    並且会有人定期过来更换,这也是他们这些选手之所以能够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直播的原因。
    给直播设备插上充电线后,他又確认了一下庇护所的木门是否关紧。
    之后才躺在木床上沉沉的睡去,而见他又快速的下播,直播间的一些粉丝不禁哀嚎了起来。
    “哦不,真是令人伤心,今日份的快乐又结束了,只能等明天了。”
    “不要啊!现在才晚上九点多而已,我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呢!能不能延长出镜时间啊!”
    “是啊!睡觉也是可以直播的,睡觉我也看的。”
    “直播睡觉看什么呢?看他打呼吗?”
    “你懂什么,人在睡著的时候是最放鬆的,会不自觉的做很多动作出来。”
    “所以,你想看到秦当著镜头的面捣管子?”
    “如果有的话,我不介意开开眼界!”
    “.....”
    一夜无话,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临时庇护所的云杉叶上时,秦长风已经准备出门了。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荒野独居的第10天,昨天因为钓到了一条狗鱼,还捕到了一只松鸡。
    所以这几天我可以不用为食物操心了,今天我打算花一整天的时间来打造我的新庇护所。
    而在去打造新庇护所之前,还是照常去巡视一下我昨天布置的套圈陷阱,希望能有所收穫。
    虽然这几天不用担心饿肚子,但谁又会嫌猎物多呢?你们说是不是?”
    秦长风对著镜头笑了笑,便带上装备出发。
    不过与平时不同的是,他今天除了带了弹弓和伐木斧,以及急救包外。
    还额外把昨天处理好的狗鱼肉以及之前剩下来的松鸡肉拎在了手上。
    因为靠临时庇护所那小小的冂型灶台,一时半会是无法將这么多肉熏成肉乾。
    所以他打算等会到了新庇护所的据点时,先花一点时间打造一个简易的燻肉架出来。
    之后他就可以一边干活,一边燻肉,两不耽误了,要不然肉质放久一点,可就全部要坏了。
    做好计划,他就直接出发,轻车熟路的来到了昨天放置的套圈陷阱前。
    跟昨天一样,前面几个套圈陷阱都一无所获,不过在他检查到第五个陷阱时,有了转折。
    只见那套圈陷阱出现了一只棕褐色的松鸡,不过与昨天捕到的松鸡不同。
    今天这只松鸡应该中陷阱有一段时间了,这会已经断气了,身体都硬了。
    將松鸡尸体从套圈陷阱里取出,秦长风只觉得很是可惜,活著的猎物肯定是要比死了的好的。
    毕竟他可以多一个选择,可以选择杀了,也可以选择先不杀,圈养起来。
    但死了的猎物,他只能將其处理,做成肉乾。
    “今天运气不错,又捕到了一只松鸡,不过估计是中圈套的时间太久了,都已经硬了。”
    秦长风一边对著镜头解释,一边將松鸡掛在腰间,就继续往下一个陷阱走去。
    很可惜,他的好运並没有持续下去,下一个陷阱並没有捕到猎物。
    不过一天能够有一只松鸡进帐,他已经很满意了。
    如今他还有五磅左右的狗鱼肉,一只熏乾的松鸡和一只还活著的松鸡。
    现在加上手上这只死的松鸡,一共就是三只松鸡。
    而小溪的樺树皮鱼篓里面还有十几条鮰鱼,庇护所里还藏著十几朵牛肝菌。
    就这食物储备,足够他吃上一个星期的了,现在的他算是真正的告別了食物短缺的危机。
    因此这几天他完全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新庇护所的建造中去。
    明白这一点的秦长风,暗喜不已,情不自禁就哼起了小曲。
    而他所哼的曲子自然不是这个世界所拥有的曲子,而是他前世很喜欢的一首英文歌。
    名字叫做《nothing gonna change my love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此情永不移》。
    这是一首非常经典的爵士歌曲,原唱叫做乔治·班森,首唱於1984年。
    但是当年这首歌並没有火,直到1987年,出身於夏威夷州。
    当时只有17岁的无名歌手格莱恩·梅德罗斯在参加一次电台歌唱比赛时,將该曲唱红。
    於是,歌曲迅速成为美国公告牌十大金曲,並在英国单曲榜上蝉联四周冠军。
    由於迅速的走红,歌曲还被演绎成了西班牙语、法语等多国语言。
    除此之外,这首深情的情歌后来也被西城男孩翻唱,而秦长风所喜欢的正是西城男孩的版本。
    秦长风是一个90后,在他的那个年代,西城男孩和后街男孩。
    这两个来自欧美国家的男子乐队曾在国內风靡一时,他们的歌曲成为了当年的流行风向標。
    只要是经歷过那个年代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这两个乐队的歌,秦长风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前世的他並不懂英文,就只是觉得他们的曲调好听,所以閒来无聊的时候就哼哼调子。
    但是穿越过来后,因为融合了这个世界的秦长风的所有记忆和能力,他变得精通英文。
    所以他不仅能够哼出调子,还可以轻而易举的將歌词唱出来。
    加上这个世界的秦长风本就是一个歌手,而且曾经还是一个顶流!
    所以借用他的唱歌技巧所哼出来的曲子远比前世的自己要好听悦耳得多。
    因此他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可以轻鬆哼唱外文歌曲的感觉,现在没事的时候,他就习惯哼哼。
    只不过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个小小的习惯此刻却在外界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波澜。
    只因他所哼唱的这首《此情永不移》,外面的人在网上怎么搜都搜不到!!!